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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志愿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志愿服务活动,推进志愿服务工作,保障志愿者合法权益,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志愿服务条例》和《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结合基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志愿者,是指在本基金会登记注册,不计报酬,基于爱心、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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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捐赠项目的管理,确保捐赠项目按照捐赠协议的规定顺利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和《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接受捐赠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实施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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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监事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基金会监督管理,保障监事依法独立、有效行使监督权,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章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基金会设监事会,监事3名。监事任期与理事任期相同,期满可以连任。第三条理事、理事的近亲属和基金会财会人员不得任监事。第四条监事的产生和罢免:(一)监事由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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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使用管理,确保证书的法定性、效用性和安全性,根据《基金会管理条例》和《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是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门依法给予核准登记、确认基金会法人资格的法定凭证,分为正本和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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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印章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印章管理,维护印章的严肃性,保证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安全性,推动印章管理的规范化、制度化,结合基金会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印章包括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公章、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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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与系统性,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资源,提升档案的实用性和有效性,更好地服务基金会各项工作的开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基金会管理条例》《河北医科大学医学教育基金会章程》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基
